育儿假条例深圳政府网-深圳育儿假实行了吗?

经验问答 02-27 阅读:2 评论:0

深圳育儿假实行了吗?

已经实施。

实施时间: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最新)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在子女三周岁以内,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。假期用工成本分担,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育儿假是国家规定的吗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25条规定:“公民晚婚晚育,可以获得延长婚假、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”

如上海市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33条规定: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晚育假三十天。

女职工生育的,其配偶可以休护理假。各地规定和时间不一,有的叫育儿假,有的叫看护假,有的叫晚育护理假,包括晚育奖励,最短1天最长5天,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律、法规,包括《市/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等。

上海市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33条规定,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,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。

育儿假要入职一年才能享受吗?

一般来说,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,与产假相连,知道小孩满周岁结束。但是貌似不同的省份,会有不同的休假时间规定。今年国家宣布开放三胎政策后,各省份也开始发布落实执行方案,就现在来说,育儿假不低于10天,也就说至少有10天假

育儿假要入职许才能享受吗。一般来说育儿假。应该入职一年才能享受育儿.毕竟现在有国务院发布的文件。只能入职一年才能享受。但是有的部门还没有落实这一项,所以你要看清楚你这个部门有没有落实享受。不管怎么样,祝你们身体健康,万事如意,开开心心。

广东省育儿假有实施细则吗?

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通过关于修改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决定,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、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,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育儿假最新规定:在子女3周岁以内,父母每年每人各享受10日育儿假。

育儿假施行时间:2021年12月1日起

根据新条例,其他变化如下:

1.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,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,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。

2.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,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、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。

3.新增护理假: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,条例明确,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,每年有5日护理假;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,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。

4.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,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、税收、保险、教育、住房、就业等支持措施,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。

配租公租房时,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。

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,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、减少工作时长、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,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。

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,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。

5.条例明确,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。

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,支持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工业园区、学校、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,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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